各二级学院:
为检查阶段性教学效果,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2026年11月15日(星期日)上午举行本学期公共课的期中考试,其他有期中考试安排的专业课程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组织,时间原则上为第9周、第10周(各学院可根据课程结课时间合理安排期中考核)。为确保期中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.考试课程:
开课院系 | 开课教研室 | 课程编号 | 课程名称 | 总学时 | 学分 | 考试人数 |
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| 物理教研室 | B1140000211 | 大学物理(下) | 48 | 3 | 1474 |
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| 数学教研室 | B1132006111 | 高等数学A1 | 96 | 6 | 1604 |
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| 数学教研室 | B1132006311 | 高等数学B1 | 80 | 5 | 241 |
航空机电工程学院 | 数学教研室 | B1132006511 | 高等数学C1 | 64 | 4 | 529 |
二.考试对象:
有以上课程学习任务的本科学生(不含单独开班的重修班)。
三.考试组织安排:
1.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;
2.监考任务待考试安排结束后由教务处统筹分配至各二级学院,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。待监考安排开放查询后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查看的考试安排;
3.学生考试安排查询另行通知。
四.试卷命题要求
1.二级学院应按照《江西飞行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中的命题要求进行命题。要严格统一各教学班教学进度合理命题,注意期中考试试题不得出现尚未讲授的教学内容。
2.二级学院于10月30日10:00前将《试卷命题审核表》、期中考试试卷打印稿(单面打印,用回形针固定,不要使用装订针、试卷密封袋封装)、交至教务处。
五.注意事项
1.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。按照考试安排准时参加考试,诚信应考。如有证件遗失者,须持由所在学院开具且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,否则不得进入考场。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服从监考安排,诚信应考。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。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师生,做好考试准备工作。期中考试不得申请缓考,如旷考期末总成绩中,“期中”部分成绩为0分。
2.各二级学院应在考前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培训,组织教师(尤其是新进教师)认真学习《监考人员职责》、《考场规则》,组织各班级认真开展诚信考试教育,考试过程中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,学生诚信应考。
3.监考员考前20分钟在考务办公室(二教2209室)领取试卷,认真核对试卷袋封面信息,核对无误后于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。
4.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1月16日9:00在考务办公室(二教2209室)领取试卷并组织教师阅卷。所有课程于11月20日16:00前完成“期中考试”成绩录入并暂存,注意不要提交。并将试卷评分细则及标准答案、班级课程成绩单(按行政班打印)、试卷分析、试卷答题纸册等材料按照试卷归档要求封档,所有课程考核材料由各开课学院存档。
教务处
2026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