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公告

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-03-27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江西飞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我校启动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转专业对象:2025级普通本科

、转专业条件

(一)符合《江西飞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中的规定

符合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规定。(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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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流程:

(一)学生申请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,如符合转专业

条件,请于202641---47所在学院提交《江西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(审批)表》(附件3转入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

(二)转出审核。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,在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,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、相关材料和名单统一报送转入学院。同时报送一份拟转出名单(附件4)给教务处备案。

转入考核。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。考核具体要求见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。考核结束后,转入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,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。

学校审议及公示。转入学院将拟录取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(附件5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复审后呈请校长办公会审议。校长办公室审议批准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。

(五)进入新专业学习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于2026年9月开学后进入新专业学习。本学期学生仍然在原专业班级完成学习。网上公示后至进入新专业前期间,如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,立即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。

四、其他事项:

(一)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。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,如有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内容、学分上相同或相近,可申请进行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。对于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,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,应进行补修

(二)生转入新专业后,学费按新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。

)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,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。


教务处

2026326


附件1:《江西飞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

附件2: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

附件3:《江西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(审批)表

附件4:《江西飞行学院2025级拟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》

附件5:《江西飞行学院2025级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