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江西飞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我校启动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转专业对象:2025级普通本科学生。
二、转专业条件
(一)符合《江西飞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中的规定。
(二)符合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中的规定。(附件
2)。
三、工作流程:
(一)学生申请。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,如符合转专业
条件,请于2026年4月1日---4月7日向所在学院提交《江西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(审批)表》(附件3)及转入学院要求的相关材料。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。
(二)转出审核。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核,在学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,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表、相关材料和名单统一报送转入学院。同时报送一份拟转出名单(附件4)给教务处备案。
(三)转入考核。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。考核具体要求见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。考核结束后,转入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,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。
(四)学校审议及公示。转入学院将拟录取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名单(附件5)报送教务处,教务处复审后呈请校长办公会审议。校长办公室审议批准同意后进行网上公示。
(五)进入新专业学习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于2026年9月开学后进入新专业学习。本学期学生仍然在原专业班级完成学习。网上公示后至进入新专业前期间,如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,立即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。
四、其他事项:
(一)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。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,如有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内容、学分上相同或相近,可申请进行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。对于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,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,应进行补修。
(二)学生转入新专业后,学费按新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。
(三)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,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。
教务处
2026年3月26日
附件1:《江西飞行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
附件2: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
附件3:《江西飞行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(审批)表》
附件4:《江西飞行学院2025级拟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》
附件5:《江西飞行学院2025级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》